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福建省省级特色专业的通知
2008-5-30 12:35:38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8〕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08年度福建省省级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建设成效良好。
2. 具有较长的举办本科教育的历史(特殊专业领域除外),重视本科教学,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 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5、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原则上必须是2006年校级立项建设及2008年已申请校级立项的重点专业。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依照特色专业的基本要求,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各学院于2008年6月6日前将特色专业任务书(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附电子文档一份。联系人:陈少靖,联系电话:0591-22866860, E-mail:pjbclz@fzu.edu.cn。
附:福建省省级特色专业任务书(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质量管理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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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