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全日制研究
生教学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自2013225201375,共19周,第19为考试周22324为研究生到校报到时间,在学研究生应持研究生证(缴费生需同时持有缴费发票)到各学院报到注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1、本学期全校性的公共必修课、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课程及分班情况见附表。

2、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做好本学期专业课开课计划。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根据校公共课的安排情况及各专业的开课计划,制定出专业课的上课时间、地点,将所开课程及上课教师、时间、地点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课地点应明确具体教室),并从系统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开学第一周内上交研究生院。

任课教师应于开学前在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授课计划,授课计划须使用2012年的模板(网址:http://yjsy.fzu.edu.cn/upsoft/201112912481541567.doc),旧版的授课计划模板不再使用;授课计划中必须明确地点、方式,以便督导老师检查;新开课程和教学内容发生变动的课程要在系统里重新上传教学大纲。

3往届生需要重修的应在开学前在系统里完成选课、选班。

4、往届生应于开学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该学期的课程目录和本人的选课情况,若需变动,须在开学后两周内网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本专业所有学生培养计划需要变更的,不需学生个人提交变更申请,由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统一处理。

5、校内外进修生应于开学三周内到相关学院办理听课手续,逾期不予受理。